1.向国家各蚕业研究机构、大学已及其他蚕育种机构提供可利用的优异种质及其信息。
2.负责蚕种质资源的长期保存,与其它蚕资源保存单位构成国家蚕种质资源安全保存体系。
3.负责蚕种质资源的收集及资源种质材料的引进。
4.开展家蚕、柞蚕、蓖麻蚕以及其它绢丝昆虫种质资源保护基础理论与技术的研究。
5.探索、研究和发展蚕种质资源新的保存方法与技术。
6.发展和制定蚕种质资源技术规范与标准,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蚕种质资源管理。
7.与国际上同类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