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蚕种质资源归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家蚕种质资源的整理技术规程,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的前身—华东蚕业研究所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草的《家蚕品种保育工作细则》(草案)中有所涉及,但不系统,也不规范,且经过40余年的工作实践,有较多内容需要补充和修改。随着蚕业科技的发展进步,国际国内家蚕种质资源的交流日益频繁,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家蚕种质资源整理技术规程来规范家蚕种质资源的整理工作。
家蚕种质资源的整理工作是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家蚕种质资源整保存工作的极为重要的前期基础工作,需经过登记、编号、饲养观察、性状调查、系统比较、检毒、淘汰、入库保存、数据整理等一系列操作处理,而且在操作处理过程中须遵循种质资源整理技术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家蚕种质资源整理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入选为保存品种和淘汰保存品种的依据。
本规程应用范围:
1、适用于蚕业科研、教学等具有家蚕种质资源保存任务的相关单位在进行家蚕种质资源的整理时的规范化管理;
2、本规程适用于家蚕种质资源的整理。(家蚕突变基因资源的整理及保育专项另写)。
其它蚕资源及野生绢丝昆虫的整理工作也可以参照本规程。